跟踪覆盖1365家重点控制企业 2015上市公司排污榜报告发布
2016-2-3
来源:证券时报
点击数: 30436          作者:未知
  • 【附最新榜单】

    提要:2015年1月,证券时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共同启动“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排行榜”项目,以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实时公开为基础,以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匹配的分、子、控关联公司为跟踪标的,实时收集30个省级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对外公开的重点控制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和达标情况,基于其排口污染物指标的超标时长和超标倍数计算风险值,并于每周二持续发布榜单。

    环保榜跟踪标的覆盖1365家重点控制企业,涉及519家上市公司,分布于25个申万行业分类的一级行业,其中化工、公用事业、有色金属等三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居前,并涵盖了全国30个省级行政单位。2015年度,环保榜共计发布了49期。

    本报告基于一年跟踪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基础上,对目前上市公司的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情况、达标情况以及对应的处罚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水平整体高于国控企业

    环保榜项目组对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015),全国14920家的国家重点控制企业中,涉及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企业1365家,占比9.15%。其中,包括必须公开企业982家。在2015年期间,886家企业实现了在线数据公开,占比约为90%。

    根据环保部最新一期《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1446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有10597家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比例为73.2%。重点控制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企业中公开在线监测数据的企业比例高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总体水平。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并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全国除西藏外的各省区环保部门已经建立了数据发布平台。

    但我们也看到,在《办法》实施已经两年时间后仍然存在近一成企业未公开的情况,监测信息发布方面的缺陷制约了数据的应用。统计显示,13家企业自行监测平台显示停产,83家企业在线数据待公开。其中,青松建化、*ST安泰、宏达股份、华新水泥、冀东水泥、祁连山等6家上市公司涉及多个关联方未公开在线数据。

    随着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相继实施,又对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测数据公开做出进一步要求,扩大了应公开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信息公开的范围,明确了对不公开数据企业的相应处罚。1月12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提出,加强“高架源”污染管控。一季度前完成对国控“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时公开监测数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同时,环境保护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长期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未来,未公开在线监测数据的关联方企业很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处罚风险。

    环境风险广泛存在于传统行业

    2015年初,由证券时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共同启动“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排行榜”项目,跟踪标的覆盖1365家重点控制企业,涉及519家上市公司,分布于25个申万行业分类的一级行业。

    得益于在线监测技术发展和法规要求,大多数行业的排放企业已开始发布实时监测数据。监测周期内,超标排放共涉及17个行业。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化工、公用事业、建筑材料行业。项目主要聚焦在废气和废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由此说明上述三个行业上市公司涉及与工业废水污染源、工业废气污染源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的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不容乐观。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等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企业。化工行业的废气、废水排放达标情况同样值得重视。依据申万行业分类,化工行业的二级行业包括: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化学纤维、塑料、橡胶。

    榜单中因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上榜企业中仅有四成受到了环保部门的执法和处罚,在线监测数据具有实时发布、持续跟踪的特点,能够成为监督性监测的有力补充,是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和环保部门执法的辅助工具。目前已有一些地区在尝试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

    仅四成在线监测超标企业受环保处罚

    2015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分别采取按日计罚等处罚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由证券时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于2015年初共同启动的“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排行榜”项目,全年共计141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上榜。然而,这其中仅有50家企业有环境监管记录或环保处罚记录,占比不到四成。这说明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与环保执法还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

    在当前的监督性监测执法资源仍然不够充足的形势下,在线监测应当成为重要的监督手段和识别企业问题的工具。全面、及时公开在线监测数据、保障数据真实性和数据质量,有助于全面识别企业环境风险。

    不仅如此,从企业受到的处罚来看,一般性罚款和其它类型的处罚仍然占主要比例。罚款记录共有52条,总金额为2504.08万元,其中按日计罚9起。13家上榜企业还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停产整治、限产整治以及挂牌督办等较为严重的环境处罚。

    尽管如此,部分企业仍存在无视环境处罚、持续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行为,违法成本偏低和处罚未执行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和国中水务秦皇岛污水为例,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去年累计被按日计罚5次,罚款金额共计387万元。但在全年的监测中,该企业仍然多次超标上榜,迟迟未实现整改。而国中水务尽管在2015年收到千万罚单也并未改变企业在线排放数据长期超标的状况。由此,项目组认为当前环保处罚力度尚不足以让环境风险转化为财务风险。

    环保榜助推在线超排上市公司整改

    由证券时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于2015年初共同启动的“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排行榜”项目,全年共计141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上榜。共计28家企业对榜单进行了回复,并且大多实现了合规排放。而更多的企业并未对其超标原因和后续整改措施进行公开说明。这反映了大部分存在在线超标行为的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在线数据超标的重视程度较低,主动沟通意愿不强。

    反馈企业视角各不同

    28家反馈企业中,多数是对超标排放的原因进行的回复和说明。

    但也有部分企业对榜单提出质疑。例如,某企业认为榜单研究说明中提出的跟踪范围是上市公司的分、子、控企业。其上榜企业非上述关系,且投资额度不大。因此,不应被纳入榜单。而该重点控制企业被纳入跟踪范围的原因是该企业对上市公司利润贡献率超过1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规定,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则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部分单独进行说明。

    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前来质问数据真实性、有的则详细询问榜单计算方法。

    山东地区企业应对最积极

    28家反馈企业中,7家来自山东地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3家山东超排企业在发榜当天便要求当面沟通,其中也包括大型央企。

    中国铝业山东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个氧化铝工业基地,1954年7月1日投产,是“一五”期间国家156个重点项目之一,被誉为“中国铝工业的摇篮”。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氧化铝行业持续低迷,企业面临着经营的巨大困难。监测数据显示,1月底开始,中国铝业山东有限公司存在持续的废气超标情况。榜单发布之后,企业立即与项目组取得联系,表达企业对环保管理的重视。据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企业生产设备老旧,环保改造难度和成本都十分巨大。在经历了28期上榜之后,中国铝业山东有限公司终于实现达标排放而退出榜单。

    榜单监督作用显著

    青山纸业是福建造纸行业龙头企业,也是全国重点制浆造纸大型企业。在2015年春节前的最后一期环保榜解读文章中,项目组指出青山纸业的在线数据超标问题,并提出青山纸业32亿重点技改项目存环保隐忧。文章刊出当日,之前已连拉两个涨停板的青山纸业以一根大阴线收盘。春节后的7个交易日内,青山纸业先后两次发布公告就配套电厂污染物排放超标和技改项目问题予以详细回应。在2015年初的大牛市行情下,直至第二份说明公告发布,公司股价才重新启动。但自此之后,配套电厂很快实现达标,此后未超排上榜。

    反馈速度体现企业环境管理重视程度

    选择在环保榜发布当前便进行回复的企业有17家,4家企业一周之内进行了反馈,说明绝大多数反馈企业应对较为迅速。

    在环保榜第14期榜单中,文章中提及华电国际旗下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和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超标排放情况。其中,前两家公司一周内先后致电项目组,并提供了超标排放原因的书面说明。体现了企业对于环境管理和声誉管理的重视。

    多数反馈企业如期实现在线监测数据达标

    从目前的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显示来看,曾经进行反馈的企业大部分已经显示达标。

    2015年年初,就在第三次榜单发布后不久,申能股份的相关部门便对其关联方企业的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回复。企业代表表示,申能股份作为一家有责任的上市公司非常重视自身以及下属企业的环境表现和社会影响。公司称,其下的星火热电的1号至3号锅炉已于7月1日之前完成脱硝改造,并排放达标。4号锅炉的改造工作仍在继续,并按照计划于7月1日起停止运行,等到改造完成、排放达标后再重启运行。项目组认为,申能股份的回复及时、详尽,同时企业遵守承诺如期完成改造,表明了企业对问题的重视和信息公开的态度。

    打破上市公司日常环境风险追踪困境

    由证券时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于2015年初共同提升的“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排行榜”项目,榜单中因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上榜企业中仅有四成受到了环保部门的执法和处罚。由此看出,监测结果与环保部门执法存在加大差距,在线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仍有待提升。就此,环保榜项目组提出五方面建议,以提升在线监测结果在跟踪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环保表现的参考性。

    当前,超过九成的重点控制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公布了在线监测结果,但各省在线数据发布情况不一,当前信息公开水平较高省份的企业上榜数量较多。从执法公平的角度来看,不公开反而有可能可以逃避处罚的情况。如此一来,对公开的企业不公平。若如果要合理评估企业环境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就要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面公开,并将公开自行监测信息的重点控制覆盖面拓展至省、市控等企业。

    大额罚款、停产限产、关停等处罚会对受罚企业自身的运营产生重要影响,但这类环境处罚信息的披露普遍滞后数月,而企业对应的整改结果披露也十分不足,亟待环保部门提升这两类信息的披露水平。充分、及时的处罚信息披露对公司上市评估及投资者选择都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投资者识别上市公司的环境风险。

    全年榜单跟踪样本具有广泛的行业覆盖性,共计覆盖25个一级行业分类。而监测周期内,超标排放共涉及17个行业的重点控制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化工、公用事业、建筑材料行业。这意味着,除了传统认为的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等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企业。化工行业的废气、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同样值得重视。

    在监测周期内与各方的沟通中,存在部分企业和环保部门、上市公司和下属企业相互推诿的现象。《大气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明确企业是在线数据有效、真实公开的责任主体。该法第一百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受执法力度小的影响,单纯地罚款对大企业或融资渠道广、受地方政府保护的企业很难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这可能会掩盖企业环境风险程度高的事实,一旦因为违法成本低于整改成本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就会使风险在各高污染行业积聚。建议各地环保部门将从严执法与经济手段相结合,跟进整改并辅之以配套的经济措施鼓励整改,从而真正帮助企业改善现状。

    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1.4-1.10)

    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1.11-1.17)

    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1.18-1.24)

    (榜单来源:“上市公司排污榜”微信号)

热门评论
  • 暂无信息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北京全华环保技术标准研究中心
Copyright (c) 2014 Acefs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9号华秦大厦201-205室 邮编:100012 总机:010-64849389 传真:010-6486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