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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水污染治理提出的对策建议
2018-4-20
来源:面向资源化的乡村环境综合治理
点击数: 29042          作者:未知
  •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水污染治理所面临的结构性难题提如下建议:

    对策建议一统筹管理

    基于农村三大污染源背后所隐藏的深刻农村社会、农业生产背景及其以面源为主的污染特征,我国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必须强化统筹管理。

    1 建立区域性农业生产负面清单

    在保证我国粮食及肉类总量供应的前提下,统筹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地区间的发展布局,通过对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再平衡,削减人口密集的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周边的农村污染负荷。基于分地区污染负荷管理目标,建立区域性农业生产负面清单,通过差别性税收、补贴、环境法制建设等组合手段,推动不同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地区间的优化布局,使高污染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向低污染负荷地区转移,在人口密集的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周边大力发展精细化、高附加值和低污染负荷的生态型农业。取消现行的大水漫灌式化肥工业补贴政策,加大对有机肥生产与使用的补贴,促进生态型、循环型农业发展。

    2 建立农村污染统筹治理的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政府统筹治理资金和组织实施污染治理的责任;对基础性粮食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建立以农村排污人为责任主体、城市居民及企业共同分担的农村污染治理资金责任分担体系;对经营性种植业与及养殖业污染,在强化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的同时,逐步建立以以政策为支点、以市场为杠杆的源头削减与末端治理的防治体系。

    3 建立以县域为最小单元的区域统筹组织与实施的体系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在农村污水治理中政府的主导性地位。农村污染面广、量大,污染主体高度分散、觉悟与能力参差不齐,治理资金筹集、工程实施、运行维护均严重依赖于法规政策的支持以及整个实施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因此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对农村污染治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有利于在保证实施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设与运行的成本。

    4 打破行业界限,统筹管理农村三大污染治理。

    种植业污染、养殖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分别属于不同的行业范畴,在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上都有各自特点,因此传统上是按行业分别管理。但是在农村,这三大污染既在空间分布上犬牙交错、边界模糊,污染效应上相互叠加,又在资源上存在共享和交换的空间。因此各地在开展农村污染治理时,应因地制宜,建立打破行业界限、统筹治理农村污染的体制机制。

    原标题:深度分析丨针对农村水污染治理提出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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