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环境维权 天平不再倾斜

发布日期:[10-02-05 09:01:43] 点击次数:[]

——记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尖兵马勇

 

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评出2009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再一次拨响了百姓的心弦,让人们感受到正义、勇气和忠诚的可贵。正是 以他们为代表的法治群英,推动着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在这个感动中国的先进行列中,有一位同时以法律去救助弱势群体和救助生态环境的特殊人物——马勇。他如同其名字一样,一马当先,勇往直前,以犀利的目光穿透环境违法的迷雾,还百姓一片安宁,让维权促进稳定和谐。当挽救生命的救生圈,与挽救自然的救生圈重叠时,折射出的是充满希望的正义之光。在隆重的颁奖大会上,宣读马勇的颁奖词是:他是中国环保公益行政诉讼的勇敢探索者,他是默默维护我们公共权益的寂寞前行者。为了新鲜的空气,为了洁净的饮水,更为了子孙后代的绿色财富,环保尖兵马勇,一直在路上。

这是对他业绩的高度评价,这是对其人生的赞美,这也是荣誉的光环。

破冰前行造福百姓 

    从环境维权的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环境维权的艰难。很多环境污染案件因为立案难、取证难、鉴定难、处理难等种种原因,往往难以突破法律诉讼这一关。每年环保纠纷案件有10多万件,但告到法院的不足1%。这个悬殊的比例、倾斜的天平,重重地撞击着马勇的心灵。社团组织能不能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成为他和许多环境维权者思考和研究的主题。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和他的团队决心来一次突破,打破这个久远而牢固的概念,做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破冰之旅。而状告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则成为破冰的突破口。这也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之为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的第一案,引起了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  

  联合会介入这一案件是从集装箱有限公司附近居民的投诉开始的。5月,联合会收到江苏省江阴市君山北路80余户居民的投诉,反映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在从事铁矿粉的装卸、驳运的经营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和水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空气质量、长江饮用水水质和居民的生活环境。接到投诉后,联合会随即派出调查组与无锡的志愿律师一起进行调查。这一案件的主要调查人马勇回忆说:在近两个月调查中,案件的内容沿着起伏的曲线展开。经过调查发现,污染情况严重,“正像80多位居民投诉所反映的那样,集装箱有限公司在从事铁矿粉的装卸、驳运的经营过程中,不仅产生大气污染、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围空气质量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而且集装箱有限公司在每天凌晨5时左右,派人冲洗场地上的铁矿粉,冲洗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下水道,废水又经黄田港流入长江。无锡市、江阴市饮用水取水口恰恰设在这家企业的下游。

   经过调查认定,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污染了港口周围的环境,影响了周围不特定人的生活质量,对无锡市、江阴市饮用水水源地和取水口造成严重威胁。 “联合会”不忍心看到当地群众长期受苦受害。更不愿看到上访者怀着希望去,带着失望归的无奈情景,决定以社团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调查组在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中,要求法院判令集装箱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使港口周围的大气环境符合环境标准,排除对港口周围居民的侵害;集装箱有限公司立即对铁矿粉冲洗水进行处理,消除对饮用水水源地和取水口产生的危险(威胁);集装箱有限公司立即将黄田港(锡北运河)和港口附近的下水道恢复原状,铁矿粉泥作无害化处理;本案诉讼费用(含鉴定费、律师费)由集装箱有限公司承担。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他们还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两项申请,一是,请求法院向相关政府部门比如环保局调取集装箱有限公司的相关证据材料;二是,请求法院对集装箱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先予执行的强制措施,以强制企业立即停止对周边百姓的污染侵害。经过数月的苦战,最终案件获得胜诉。它带来的不仅是百姓的福音,而且预示着胜利的前景。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深化其意义。然而马勇却说: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数量极少。到目前为止,也不过几起。在这些案件中,起诉主体要么是当地检察院,要么是行政管理机构,由社团组织作为诉讼主体提起的案件才刚刚开始。从这个层面来说,无锡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具有一定的意义,算是社团环境公益诉讼“破茧”吧!他又说:“我想通过这种尝试,逐步探讨社团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会发生什么问题,产生什么效果,从而促进确立一个比较好的程序,给其他地方做样板。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也正在观望这几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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